古代被判笞刑,为何要罪犯脱去裤子?不是为了羞辱而是为罪犯着想
笞刑在在汉朝时期的改革
根据《汉书》的记载,笞刑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,是一种上古时期流传下来的刑罚,被汉文帝、汉景帝列入了刑罚之列,成为新"五刑"之一。笞刑主要的是针对于一些犯小错的人而制定的。在刑罚中,笞刑中是一种相对轻的一种刑罚。
行刑的方法主要是用竹子、木板等打犯人身体的部位。笞刑是流传下来一种比较老的刑罚。行刑的规格、数量都没有明确的记载,虽说是比较轻的刑罚,但是犯人往往会被笞二百,很多人因此死亡。
在汉文帝时期进行了刑罚改革,废除"肉刑"而采用笞刑。但因为笞刑实施的不规范,造成了笞刑只有轻刑的名称却有杀人的事实"。而在汉景帝继位之后,继续对笞刑进行的改革。不仅减少了笞刑的数量,还规定了笞刑的规格、受刑部位以及行刑当中不得换人等等。
虽然明确规定了行刑的时候要避开胸、腹、腰等要害部位,但是由于行刑者的私心,往往会加重这一系列的惩罚,把笞刑当做死刑来用。导致死于这种刑罚的人依然很多,这种情况直到唐朝时期才有改变。
唐太宗对笞刑的要求只打臀部
唐太宗时期,当时有位臣子叫做李袭誉,向唐太宗进献了一本书。图中详细地描述了人身体的经络穴位。起初,唐太宗并没有放在心上,就将这张图搁置一边,直到有狱卒将要提审的犯人活活笞死,被家属告了官。唐太宗这才想起这张图,仔细拿来一看,这张图描绘的人体经络多集中在胸、背等地方,而臀部的脉络比较少。于是就下令,以后的笞刑只能打犯人的臀部,不能打背部,这一改革大大减少了笞刑所造成的死亡。
这幅图叫做《明堂人形图》,这其中还有一段传奇的故事。当时李世民平定河南之后,命李袭誉镇守潞州。在此期间,李袭誉认识了当时的针灸大师甄权。甄权就将自己的杰作《明堂人形图》给李袭誉看,但是李袭誉并不懂,也就不以为意。
之后,当时的深州刺史突然患病,甄权就凭着《明堂人形图》医治好了他。使得这幅图名声大噪,很快就得到了李世民的赏识。让李袭誉对《明堂人形图》进行修订,才有前面的故事。
从用笞刑到废除笞刑,有一条不变的规矩
从笞刑在汉代被列为"五刑"开始,到清朝灭亡后被废除。这中间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,但这其中有一条规矩是不变的。那就是受刑人必须脱掉衣服来行刑。
经过唐太宗改革之后,受刑人就需要脱掉裤子。而且是任何人都不能例外,这难道是对罪犯的侮辱吗?
当然不是,行刑的时候脱掉裤子反而是对受刑人的一种保护。在受刑的时候,往往都是笞一百等数量不等,被打的臀部往往是血肉模糊。如果受刑人还依然穿着裤子,那么碎肉和裤子上面的布会粘到一块,
很容易会造成细菌的感染。在医疗条件的古代,一旦发生感染,就很难治愈,通常的情况下就是等死。所以,在实行的笞刑的时候,脱掉罪犯的裤子,并不是对他的羞辱,反而是对他的保护。
随着历史的发展,古老的笞刑已经被中国废弃,然而在其他的国家依然施行跟笞刑差不多的鞭刑。
近代时期的笞刑制度
在香港殖民地初期,笞刑依然被使用着,它的对象竟然是国人。英国人对此进行广泛的滥用,行刑的过程中通常被大部分人围观。在1877年政府公开废除了笞刑,然而笞刑在监狱里面依然在广泛的使用。
在1950年,政府对此进行了明确的监管,以防被滥用。并且明确的规定了未满14岁不得超过6下,未满16岁不得超过12下,未满21岁不得超过18下。等到香港回归之后,笞刑才被废除。而在于日本、朝鲜等国,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,也有笞刑的存在。之后,被各国的元首废止。
由于笞刑会对受刑者造成创伤,以及会侵犯到受刑者的人权,各国都废除了笞刑。但是在马来西亚、新加坡等地,依然有笞刑的存在。前者主要是惩治毒犯、非法入境,后者主要是日常的刑罚,在监狱当中,无论男女都会受到笞刑,最高是24下。
细数中国笞刑的发展进程,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是不断发展的。从上古的五刑到封建制的五刑,再到之后的废除。说明着中国的司法制度正在日趋地完善。到如今,众多的法律保障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财产安全,更有严厉的惩罚来警告那些贪赃枉法的人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